
近年,航标上违规安装视频监控、通信基站等光电设备的现象频发,对国家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均构成潜在威胁。为此,今年1月至5月,连云港航标处联合辖区海事、公安、通信、海警、边防等单位,在整个江苏沿海范围内开展了航标上光电设备专项整治行动。
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次,广大船民朋友们都知道,航标是指引船舶航向的助航标志,它就像是海上的‘红绿灯’”,连云港航标处副处长王为庚说,“然而违规安装的光电设备可能对海上‘红绿灯’造成物理遮挡和无线电干扰,影响它的正常效能,进而对船舶航行安全带来影响。此外,有些不明来路的摄像头,可能被用于反侦察和窃取国家秘密,后续我们将配合公安、海事、海警部门对此次排查出的可疑设备进行延伸调查,依法打击存在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”。本次专项行动成效显著,工作人员综合运用无人机、便携式无线电监测等专业设备开展现场摸排,共计排查出光电设备70余套,并采取了拆除、遮挡、断电等现场处置措施。
航标所在的位置一般视野较好,容易成为安装光电设备的优选平台,这也导致航标上违规安装光电设备出现反复性和长期性的问题。连云港航标处从常态化排查、动态管理和跨部门通报审查等三个方面构建长效工作机制,常态化做好排查整治工作,打造航标上光电设备整治工作的连云港范式,形成可借鉴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良好实践,为维护国家安全筑牢航标领域的安全屏障。
记者了解到,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,条例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,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法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,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。因此,各单位或个人有计划在航标上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,应事先征得属地航标管理机构的同意,并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,履行法律义务,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。